巴中市公安局关于下放22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至派出所办理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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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深入推进公安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升政务服务效率,切实打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,巴中市公安局决定,自2026年4月10日起,将22项高频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全市各派出所办理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下放事项及实施范围

  (一)户政业务(10项)

  1.户口迁移

  2.户口登记

  3.户口登记主项变更

  4.户口注销

  5.其他户口登记服务事项

  6.居民身份证受理(含临时身份证业务)

  7.居住证业务

  8.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

  9.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

  10.户籍类证明开具

  (二)治安类业务(2项)

  11.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备案

  12.犬类准养证核发

  (三)车驾管业务(10项)

  13.补换领号牌、行驶证

  14.补换领登记证书

  15.临时通行牌证核发

  16.检验合格标志核发(免检车)

  17.补领、换领检验合格标志

  18.注销登记(灭失)

  19.补领、换领驾驶证

  20.注销驾驶证

  21.交通违法处理(非现场查处)

  22.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查询

  二、办理地点

  全市各辖区派出所。

  广大群众可前往就近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咨询、办理,也可拨打110或属地派出所电话进行预约、咨询。请相互转告,以便顺利办理相关业务。巴中公安将持续以高效、专业的服务理念,切实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。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巴中公安工作的理解、支持与监督!

  特此公告。

巴中市公安局

2026年3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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